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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点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2025-05-091

一、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存在多方面区别:

-法定情形:婚姻无效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情形有因胁迫结婚,以及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

-申请主体: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因不同无效情形有所不同,如重婚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等。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方是申请主体;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是申请主体。

-行使期限:婚姻无效无期限限制,只要发现存在无效情形,随时可申请宣告无效。可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受胁迫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后果:二者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在财产处理上,婚姻无效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照顾无过错方;可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查人婚姻信息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未经授权私自查询他人婚姻信息不合法。婚姻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内容,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只有特定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能进行查询。例如,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和许可,私自通过非法途径查询他人婚姻信息,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所以,查询他人婚姻信息需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三、重婚登记如何审查证据

在审查重婚登记相关证据时,需从多方面严格把控。

一是主体身份证据。要获取证明涉嫌重婚双方身份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确认其真实身份及婚姻状况初始登记情况,以明确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基础。

二是婚姻登记证据。着重审查两个婚姻登记的相关文件,包括结婚证、婚姻登记档案等。查看登记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核实登记机关的合法性、登记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判断婚姻登记的效力。

三是事实婚姻证据。若存在事实婚姻情形,需收集能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例如,周围邻居、亲友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生活的相关证明,像水电费缴费记录、共同购房租房合同等,证实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夫妻关系。

四是其他辅助证据。包括双方的通讯记录、聊天记录、书信等,从中查找涉及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安排等相关内容。同时,对视听资料,如照片、视频等,审查其来源合法性及关联性,确保能有力证明重婚事实。对各类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形成完整证据链,准确认定重婚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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