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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点
《婚姻法》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规定
2025-05-091

《民法典》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规定

民政部31日发布《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范中,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如下规定: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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