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律法规首页 法律法规分类 切换频道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全文

2025-05-30 10:0100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 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2]58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 综合保税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区内机构收汇、付汇、购汇、结汇及外汇账户等(以下简 称外汇收支)实施监督和管理。

区内机构包括区内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等。

第四条 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外,区内机构外汇收支按照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下简称境内区外)的外汇管理 规定办理。

第五条 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服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第六条 区内机构采取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交易方式时,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应当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七条 区内与境外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机构之间的 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境内区外机构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 凭证。

第八条 外汇局依法对银行和区内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对存在异常或者可疑的情况进行核查或检查。

第九条 保税物流中心(A、B型)、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钻石交易所等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外汇收支的,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 [2007]52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钻石交易所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汇复[2002]261号)、《关于<上海钻石交易所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汇复[2000]316 号)同时废止。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营·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

0评论2025-05-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敏感个人信息的处

0评论2025-05-301

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 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 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0评论2025-05-300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2016年6月28日甘肃省律师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规

0评论2025-05-301

安徽律师收费标准-皖价服(2016)13号
安徽律师收费标准-皖价服(2016)13号安徽律师收费标准-皖价服(2016)13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广德、宿松县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十

0评论2025-05-30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出资人与受托人职责·第三章 金

0评论2025-05-305

提存公证规则
提存公证规则提存公证规则(司法部令第38号 1995年6月2日 )第一条为维护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保证提存公证质量,

0评论2025-05-300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特殊标志的登记·第三章 特殊标志的使用与保护·第四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0评论2025-05-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

0评论2025-05-3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

0评论2025-0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