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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云南省会泽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2025-05-10 4
核心提示: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云南省会泽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报会泽古城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云南省会泽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会泽古城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云政发〔2010〕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会泽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会泽县历史悠久,遗存丰富,街区集中成片,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整,历史地位突出。

二、你省及会泽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古城风貌,注重古城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会泽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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