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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违约定金双倍赔偿是什么?

   2025-06-01 1
核心提示:一、房屋买卖违约定金双倍赔偿是什么?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一、房屋买卖违约定金双倍赔偿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房屋买卖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房屋买卖交房违约金可以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超期时间计算,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金额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三、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如何赔偿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判定违约金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判定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屋买卖违约定金双倍赔偿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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